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创于1963年,自组建以来,由于工作任务和隶属关系的变化,名称多次发生变更,从一开始的架桥基建队到架桥建筑工程公司。1994年,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,经进贤县人民政府同意,将架桥建筑工程公司更名为进贤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,改革开放力度逐步加大,国有及集体企业机制转型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建筑业改革的发展方向,2001年,通过企业兼并联合实施方案,将进贤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进贤县罗溪建筑工程公司合并联合,名称定为进贤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。2002年,经进贤县人民政府同意,进贤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更名为江西省宏顺建筑工程公司。2004年,经进贤县架桥镇人民政府同意,公司由镇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,法定代表人为樊考顺。

       经过两代宏顺人艰苦奋斗努力拼搏,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发展壮大。2008年,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国家壹级资质,并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,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、城市园林绿化贰级资质,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,在资金实力、综合管理能力、科技进步及专业技术力量配备方面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。